我是在自討苦吃。
從2003年開始,我每。一。年。都搬家一次。有幾次還一年搬兩次。09年12月在內湖找到不錯的房子後,還以為可以逃過搬家厄運。確實,我2010年沒有搬家。
但這只是因為今年又是搬家搬兩次的吉利年份。
四年前來台北,是兩只皮箱住到小套房。四年後,東西多到大概一台小發財裝的滿滿滿。天啊!我要瘋了!這個感覺跟聚寶盆一樣,我的東西開始無性繁殖(呃... 希望是無性繁殖,不然想到我的PS3搞上我的Macbook... 等等!Macbook最近鬧脾氣該不會是....)
我媽問我最近有沒有運動。光搬我的書就夠囉!四年的媒體當下來,每個月一本300頁的汽車雜誌就佔了兩個康福的小箱子(康福果然聰明,提醒我小箱子才是拿來放書的,因為我白癡到把書在閣樓裝箱,再搬下樓,簡直要了我的命)。裝箱時,我也從來不知道我手上有這麼多贈品... 大多是沒太大意義又過期的桌曆、記事本等等,還有某車廠很沒創意的一直送大陸做的小模型(而且還送兩個)。但有些也蠻有意義的,比如全台除了某超跑廠車主才有的月曆,外加該車廠退休的首席試車手親筆簽名、另外一個英國車廠的限量海報、英國原廠送的超限量又貴的要命的年曆、原廠送的廠史... blah blah blah,這個也裝了一箱。
PS3、舊的Macbook、7年前的Vaio還有一些小家電,又是一箱。
衣服,捐出去一堆,剩下一大箱解決。要丟/送/捐東西出去,也是不捨,左想右想煩惱了半天。畢竟每個東西都曾經有意義過。況且,還會不小心打開過去記憶的盒子...
有錢能使鬼推模... 我現在終於知道為甚麼搬家公司除了搬家以外,還有額外的打包服務。我發誓,有錢後我絕對不自己打包!!!天啊...
當然,這只是第一階段。等到搬回家後,還要重新打包,把要寄去西班牙的鞋子*、外套、冬衣等再整理一次,請家人過幾個月幫我寄,又是一次大工程...
其實工程難處是在決定甚麼跟我去,甚麼留在台灣,甚麼用寄的。比如說,高爾夫球鞋要不要帶?冬天要寄幾件衣服過去?秋天的外套要不要帶一件,萬一天氣轉涼還有得穿?PS3怎麼偷偷打包進去?鞋子帶幾雙?Clarks vs. Pegabo的皮鞋帶哪一雙/哪雙用寄的?畢竟... Zara/Camper雖然便宜,但我總不能全部重新開始,下飛機就跑去Zara狂掃吧?況且雖然有學生票,但也才30kg的配重...
I swear, I will never do this again...
*我「自以為」我的鞋子很少。其實應該也真的不多... 大約10雙而已。果然,還是有受到鞋子應該有上百雙的前女友影響... 更慘的是,即便如此,我發現要打網球時,竟然沒有網球鞋?看來第11雙要準備出爐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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